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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2023)

   作者:新闻编辑    来源:湛江市卫生监督所 日期:2023-08-17  人气:1487

湛江市卫生监督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本所机关政务、党务、事务、纪检、人事、计生、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协调组织全所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综合性会议组织筹备、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和行政管理制度的制订。负责政务信息的综合上报、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接待、财务、基建、水电、车辆、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承办上级、各有关职能部门、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简国次  联系电话:2676006

(二)公共卫生监督科

负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对市区公共场所巩固卫生城市工作监督评查。负责组织或协调开展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督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上级交办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领域的的举报和投诉。负责指导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重大社会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陈海波  联系电话:2676012

(三)医疗机构监督科

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依法对由湛江市卫生健康局许可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放射诊疗)机构的资质及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管辖范围内各类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负责制定与本科室专业相关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检查。承担职责范围内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梁健林  联系电话:2676016

(四)卫生认证许可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职业危害健康事故和违法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晓明  联系电话:2667300

(五)劳动卫生监督科

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相关法律、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对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接种管理、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市辖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完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县(市、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唐成朋  联系电话:2676026

(六)稽查科

受理卫生违法行为的群众来访、来信、投诉、举报和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询问。负责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规范性检查。负责管理本单位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杜巧玲  联系电话:2676027

(七)科教信息科

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询问。负责卫生监督员的职业资格、岗位准入、考核和培训;负责卫生监督业务培训、继续教育。负责档案管理、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核实和上报。负责所内信息系统及硬件、网络设备的建设和运维管理。负责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春鸣  联系电话:2676003

(八)学校卫生监督科

依照国家有关学校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等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以及学校、托幼机构内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实行卫生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托幼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实行卫生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校卫生监督任务。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黄忠凯  联系电话:26676006